游本春律师l 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 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l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l 硕士研究生导师l 北... 详细>>
律师姓名:游本春律师
电话号码:13888970558
手机号码:13888970558
邮箱地址:529069815@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承办律师:游本春
专业方向:劳动纠纷、企业劳动用工合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高管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纠纷
本案离职分公司总经理在职私自设立同业公司开展同类经营,违反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约定,律师完整固定工商、任职、业务全套证据,仲裁阶段主张300余万元违约金、返还补偿金、继续履行竞业义务,仲裁全额支持核心诉求;双方起诉后,法院判决维持全部裁决,企业成功追责高管竞业违约行为。
案情简介
郑某2014年入职昆明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楚雄分公司总经理,双方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约定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高额违约赔偿标准。在职期间郑某擅自注册同业咨询公司并开设禄丰分公司、担任负责人,开展与原单位完全重合的教育业务;2015年郑某主动离职后持续经营同类业务。
公司发现高管违规同业经营后,委托游本春律师全程代理维权,核心诉求:追究郑某竞业限制违约责任,主张高额违约金、退还已发放竞业补偿金,强制其履行剩余竞业限制义务。
办案经过
难点一:高管隐蔽经营,取证难度大
郑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职期间私下注册竞争企业,经营行为分散在玉溪、禄丰两地,工商登记、业务往来、客户资源等证据分散,若无法完整固定违规经营事实,将难以认定竞业违约。
难点二:涉案主张金额高达三百余万,违约金合理性存在争议
我方仲裁请求违约金300余万元,劳动者大概率会以约定违约金过高进行抗辩,司法实践存在调低违约金的空间,需举证高管岗位价值、行业收益、企业损失佐证违约金标准合理。
难点三:完整归集全套违约证据,构建完整追责逻辑
游本春律师团队全面调取工商登记档案、分公司设立资料、郑某任职记录、原单位竞业协议、补偿金发放流水、同类业务经营记录等全部书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实:
1、郑某在职阶段即设立同业主体,主观存在明显恶意;
2、新设公司经营范围、服务客户与委托人完全重合,实质开展竞争性业务;
3、双方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郑某违约行为持续发生,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难点四:仲裁、一审两阶段持续说理,维持全部胜诉结果
仲裁阶段充分论证高管竞业义务、实际损失、违约金合理性,仲裁委全额支持我方三项诉求;双方不服裁决诉至法院后,律师再次梳理全案证据、法律依据,当庭完整发表代理意见,法院最终维持仲裁全部裁决内容。
案件结果
1、劳动仲裁裁决:郑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460000元、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66058元,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2、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全部仲裁裁决;
3、企业完整实现追责目的,有效震慑公司高管私下同业竞争行为,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律师办案复盘
本案企业起诉高管竞业限制胜诉典型判例,胜诉核心三点:
1、入职即规范签订竞业、保密书面协议,提前锁定追责合同依据;
2、跨区域调取工商、经营全套客观书证,做实高管在职、离职双重违约事实;
3、分层论证高管岗位价值、企业预期损失,打消司法机关大幅调低违约金的考量,仲裁、一审两级程序全部胜诉。
案外说法
1、企业核心岗位、分公司负责人等高管,可依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违规经营同类业务需承担高额违约金;
2、劳动者在职期间私自开设同业公司,属于严重违反竞业限制、忠实义务的行为,企业有权追责;
3、主张竞业违约金、返还补偿金、继续履约三项诉求可一并提出,完整保障企业商业利益;
4、遭遇高管竞业违约需及时固定工商、业务、转账证据,第一时间委托劳动专业律师启动仲裁维权。
承办律师简介
游本春,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仡企・法天眼合规管理平台创始人,执业16年,长期专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企业劳动用工合规、高管竞业与商业秘密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深耕劳动法全领域,擅长企业用工风险防控、高薪高管劳动纠纷、竞业限制维权案件处理。
律师代表性成功劳动合规案例
1、2016年昆明教育行业高管竞业限制纠纷案:仲裁一审全部胜诉,追回46万违约金并判令持续履约(本案);
2、财税企业员工竞业仲裁抗辩案:驳回企业84万余元全部竞业索赔;
3、年薪40万生产总监劳动维权案:仲裁全额支持近20万违法终止赔偿金;
4、钢结构企业应诉16年老员工仲裁:驳回全部17万补偿赔偿诉求;
5、国有地产企业用工合规专项服务:排查化解五千余万元用工赔偿风险。
案件佐证材料示意
本案劳动仲裁裁决书、民事判决书为完整办案凭证,是云南地区企业起诉高管竞业限制标杆胜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