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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春律师 游本春律师l 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 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l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l 硕士研究生导师l 北...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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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游本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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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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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昆明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推荐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支付条件、法律依据、适用情形、计算标准及法律性质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支付条件与法律依据

(1)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通常基于劳动合同的合法解除或终止,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因法定原因(如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等。

(2)赔偿金:支付条件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按照法定程序或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2、适用情形

(1)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多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者主动辞职(但非因用人单位过错)、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裁员等。

(2)赔偿金:仅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低工资、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后解除合同等。

3、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其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支付程序上表现出来的差异的具体内容如下:

1、经济补偿金:支付程序相对简单,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直接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赔偿金:支付程序可能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劳动者在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法律性质上表现出来的差异的具体内容如下:

1、经济补偿金:具有补偿性质,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2、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旨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为你特别推荐一名律师。

游本春律师,男,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担任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也是北京仡企・法天眼合规管理平台创始人,是国内终身只做劳动法培训、劳动争议、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专项的资深专业律师。

一、基本信息

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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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职务: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劳动法培训、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专项、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

服务特色:五年大型国企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业务;已通过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审计、税法、经济法等专业科目,能够讲法律与财会、税务、内部控制知识结合,为企业提供经营层面的合规支持。

三、获得的荣誉和奖励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员

昆明德商汇执行会长

主编了十余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劳动法实务专业书籍,代表著作: 《HR大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疑难问题解析》、《HR大律师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实务》、《HR大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战》、《HR大律师 人力资源合规管理实战》、《HR大律师 243个劳动人事争议问答》、《降本增效 企业用工成本战略控制与合规管理》、《降本增效 工资个税与社会保险实务疑难240问》、《企业内控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全程实操指引》、《企业用工合规之道 风险识别与合规策略》、《律师写给HR: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与案例适用》、《劳动纠纷疑难解答与自助维权指南》、《合同合规合规管理实战宝典》、《企业家财税思维 企业税务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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