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本春律师l 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 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l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l 硕士研究生导师l 北... 详细>>
律师姓名:游本春律师
电话号码:138889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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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解释如下:
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指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分配报酬。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工资应该与其付出的劳动成正比。例如,在生产企业中,工人的工资可以根据其生产的产品数量、质量以及工作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如果工人生产的产品数量多、质量高,那么他们应该获得更高的工资。
2、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同或者类似工作的劳动者应当获得相同的报酬。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之间的公平性,避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因素而导致工资差异。例如,在办公室工作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员工,只要他们从事相同的工作,就应该获得相同的工资待遇。
3、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的。例如,如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金额。
明确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显著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是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例如,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支付条件不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条件一般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而赔偿金的支付条件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例如,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
掌握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与计算方法,具体解析如下:
1、范围确定:经济补偿的范围一般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各种情况。例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计算方法: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确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三年零五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20000元(4个月×5000元/月)。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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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春律师,男,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担任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也是北京仡企・法天眼合规管理平台创始人,是国内终身只做劳动法培训、劳动争议、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专项的资深专业律师。
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联系方式:1388897055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职务: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业领域:劳动法培训、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专项、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
服务特色:五年大型国企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业务;已通过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审计、税法、经济法等专业科目,能够讲法律与财会、税务、内部控制知识结合,为企业提供经营层面的合规支持。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员
昆明德商汇执行会长
主编了十余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劳动法实务专业书籍,代表著作: 《HR大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疑难问题解析》、《HR大律师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实务》、《HR大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战》、《HR大律师 人力资源合规管理实战》、《HR大律师 243个劳动人事争议问答》、《降本增效 企业用工成本战略控制与合规管理》、《降本增效 工资个税与社会保险实务疑难240问》、《企业内控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全程实操指引》、《企业用工合规之道 风险识别与合规策略》、《律师写给HR: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与案例适用》、《劳动纠纷疑难解答与自助维权指南》、《合同合规合规管理实战宝典》、《企业家财税思维 企业税务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