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本春律师l 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 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l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l 硕士研究生导师l 北... 详细>>
律师姓名:游本春律师
电话号码:138889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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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经济补偿金的一些关键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通用的经济补偿金公式为S×N,其中S代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N代表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对于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特殊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5)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补偿的例外情况: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3)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行为。
5、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通用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条件主要涉及劳动者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不同情况。具体如下:
1、协商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
2、劳动者单方解除: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4、违法解除。
5、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上的补助。其赔偿方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基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这里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工作年限的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计算。
3、月平均工资的确定: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特殊情形下的经济补偿金: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上不封顶。
5、代通知金: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通常被称为N+1。
6、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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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春律师,男,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担任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也是北京仡企・法天眼合规管理平台创始人,是国内终身只做劳动法培训、劳动争议、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专项的资深专业律师。
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联系方式:1388897055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职务: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业领域:劳动法培训、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专项、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
服务特色:五年大型国企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生产、运营、管理业务;已通过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审计、税法、经济法等专业科目,能够讲法律与财会、税务、内部控制知识结合,为企业提供经营层面的合规支持。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
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员
昆明德商汇执行会长
主编了十余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劳动法实务专业书籍,代表著作: 《HR大律师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疑难问题解析》、《HR大律师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实务》、《HR大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战》、《HR大律师 人力资源合规管理实战》、《HR大律师 243个劳动人事争议问答》、《降本增效 企业用工成本战略控制与合规管理》、《降本增效 工资个税与社会保险实务疑难240问》、《企业内控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全程实操指引》、《企业用工合规之道 风险识别与合规策略》、《律师写给HR: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与案例适用》、《劳动纠纷疑难解答与自助维权指南》、《合同合规合规管理实战宝典》、《企业家财税思维 企业税务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