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本春律师l 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 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l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l 硕士研究生导师l 北... 详细>>
律师姓名:游本春律师
手机号码:13888970558
邮箱地址:529069815@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少人其实弄不清。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如果实际控制人用公司做违法的事,即便没参与,也可能被追责。有限公司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分不清,就可能要担连带责任。正为找昆明专业的劳动用工法律顾问发愁的话,欢迎直接联系游本春律师。
一、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和责任
做法人代表的风险和责任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如下: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
2、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
3、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的风险具体如下:
1、民事责任风险:
(1)因经营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2)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及刑事责任风险
(1)行政及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即民事责任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属于法定责任,不能以内部约定对抗法律规定的违法责任。
3、其他常见刑事责任、“挂名法人”普遍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若企业实际控制人利用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挂名法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但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何责任
1、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法定代表人判处刑罚。但法定代表人证明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除外;
3、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四、法人承担有限还是无限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虽然是代表行使公司职权的代表人,但也是其中的股东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时,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看着风光,背后要担的责任却不少。经营出了过错、公司违法违规,甚至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都可能被牵连。挂名法人更要多留个心眼,不是签个字就没事。这些法律问题往往牵扯到具体的经营细节,很难一概而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的游本春律师长期专注劳动用工合规,也处理过大量相关纠纷,有需要可以找他聊聊自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