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本春律师l 执业18年,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l 劳动用工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l 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l 硕士研究生导师l 北... 详细>>
律师姓名:游本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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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2485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
空壳公司本身不违法,注册和转让都允许,但它可能带着债务、虚假出资、拖欠工资和税费等隐患。监事一般不会因为公司是空壳而坐牢,可一旦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或对违法经营失职失察,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风险都可能找上门。买下公司前,最好先把财务和出资情况查清楚。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昆明企业法律顾问方面的疑问,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与实务操作,需要专业法律服务可以直接联系游本春律师。
一、空壳公司监事会坐牢吗
空壳公司监事是否会坐牢,视情况而定:
1、空壳公司监事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但是如果监事利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是收到行政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事在公司中处于重要地位,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诚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恢复或补偿。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空壳公司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空壳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债务风险;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
综上所述,空壳公司监事是否会坐牢,视情况而定,空壳公司监事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监事利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是收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空壳公司是违法的吗
空壳公司不是违法的。
空壳公司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空壳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债务风险;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
综上所述,空壳公司是合法的,注册或者转让空头公司本身是合法的,其注册与政策的公司注册是一样的,其只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三、空壳公司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空壳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如下:
1、债务风险;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3、员工工资、福利风险;空壳公司可能拖欠大量的员工工资、福利等;
4、税费负担风险。
四、公司监事有什么风险
公司监事的风险:
1、担任公司监事,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等情形,公司监事会有风险并可能受牵连;
2、如果监事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需承担一定责任,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公司非法经营涉嫌犯罪的,监事也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监事会的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由股东自行确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空壳公司不是违法产物,问题出在它背后可能藏着的债务、虚假出资、欠薪和税费。监事这个位置也不是摆设,平时不常露面,真出了事却要担责。公司经营异常、股东抽逃出资、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这些都不是监事一句不知情就能过去的。买公司、挂名当监事,签合同之前多问一句、多查一遍,能省掉后面很多麻烦。